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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
2016-05-17 17:13  

湘城院工[2016]10

 

 

关于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

  

 

各分工会:

今年515日是第23个国际家庭日,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扎实推进“培育好家风——女职工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根据湖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的通知》(湘工女[2016]8号),学校工会将于5·15”国际家庭日期间在全校开展“写家书·传亲情”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发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通过组织开展“写家书传亲情”系列活动,唤起人们对家庭的重视,对亲情的珍视,让向善的力量在亲情中凝聚,让真善美的风尚在家庭中传扬,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建设幸福家庭。

 二、活动方式

 开展“写一封家书”活动。

1.活动内容:以“我爱”为主题开展全校女职工“一封好家书”评选活动,把握身边的平凡点滴,留意生活的细微瞬间,用最真的情感,书写家庭、亲人间的感动。

2.活动对象:全校在职女职工
   3.时间安排

155日前下发活动通知

256520组织动员发动女职工参加活动,上交作品,每个分工会推荐1篇以上家书到学校参评

3523日前学校总评选

4.奖项设置

学校工会将组织专家评委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家书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封好家书”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对获奖作品进行通报,颁发证书和奖金。

5.作品要求

1)体裁不限,可以是一封信、一段短信或微信、一首诗等,要求文字简练、生动、有感染力;

2)主题鲜明,语言生动,具有真情实感;

3)题目自拟,字数600字以内为宜;

4)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作,严禁抄袭。

三、活动要求

1.本次活动为今年全校女职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各分工会参赛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

2.各分工会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女职工积极参与“写家书传亲情”活动,呼唤亲情、珍视亲情,倡导诗意生活,让人们从中体会到平凡生活蕴含的诗意之美,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在主题活动中传承和培育,不断发扬光大。

3.各分工会将推荐参加全校评比的报送作品统计表(附件1)及作品于520日前发送到184437178@qq.com,联系电话:6110038,联系人:曹资立

附件:《“写一封家书”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湖南城市学院工会

                            201653

 

 

 

 

 

 

 

 

 

 

 

 

附件:

“写一封家书”活动报送作品统计表

 

序号

作者姓名

工作单位

及职务

作品名称

联系方式

1

 

 

 

 

2

 

 

 

 

3

 

 

 

 

               分工会(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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