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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5-03-21 19:33  

为做好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湖南城市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升硕士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稳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办公室主任

下设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和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检委员任副组长。负责随机抽选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检查监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工作小组

由学科、专业(领域)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

职责:

1.确保复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签订保密协议书;

2.负责确定考生复试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工作程序;

3.负责招生复试内容的组织实施及复试成绩的评定,进行综合排序;

4.及时将本学科专业考生复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与审定。

三、复试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同时符合《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2.根据国家复试分数线、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的120%,具体比例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名单于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资格审查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2.所有考生须在复试现场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任何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者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为:3月29日8:00-9:00,三教学楼100室。

4.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册(本校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未毕业自考生,需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4)往届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持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须提交《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或者学习单位的人事或者政工部门填写、签字并盖章;若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填写、签字并盖章)。

(7)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8)考生自述(1000字以内,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复试时交复试小组)。

以上材料的扫描版(jpg/pdf格式),发至指定的邮箱(492480045@qq.com)。学院将核验考生提交的材料,考生如不能提供,不予复试和录取。

5.温馨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骑缝加盖公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

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rz/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时间与内容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统一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考生请加入2025数学教育考生通知QQ群,群号:1040232406。

联系人:郭老师18107377531

(二)复试时间与内容

序号

复试内容

时间

地点

1

专业课笔试

3月29日上午9:30-11:30

三教学楼109室

2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月30日上午8:30

面试:三教学楼110室

候考:三教学楼109室

3

综合素质测试

3月30日上午9:00

面试:三教学楼114室

候考:三教学楼109室

1.专业课笔试。严格按照《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内容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同等学力加试。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专业名称及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教育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复试专业课:数学教学论

同等学力加试:常微分方程、空间解析几何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

1.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

(2)通过或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3)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将在同一复试批次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录取。

5.拟录取考生凭我校研究生处出具的调档通知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可毕业后将档案寄达学院。

六、调剂

调剂方案具体见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其他事宜:

复试缴费(复试缴费标准为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120 元/生)。费用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具体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其余未尽事宜以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二)监督信息:

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37-6110025。

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737-6675303。

湖南城市学院理学院

2025年3月21日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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