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资助管理办法》及《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复核审定,现将2025-2026 学年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的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 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学生认定等级有异议,需以书面形式(需签字并附联系方式)或实名邮件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反映,反映内容需真实客观,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且在3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