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提升研究生创新与实践能力,充分发挥 “三助一辅”对研究生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聘任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规定学制年限内且档案转入我校内的非定向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2.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强,学有余力;
3.研究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应当不影响学业,并报导师知晓;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5.岗位设置数量及岗位要求见《湖南城市学院2025年秋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
(二)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受聘“三助一辅”岗位,担任工作期间,应予解聘:
1.当年学业成绩有不及格科目的;
2.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3.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其它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
(三)聘任程序
1、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的研究生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上交至设岗单位;
3、设岗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和工作需要,对申请研究生进行综合考察,确定相应岗位的研究生,并填写《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津贴发放与管理考核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发放。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次助管聘任工作;
2.各设岗单位应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对研究生进行管理与考核;
3.请各单位于9月18日下班前将附件2纸质版(签章)以及附件3的电子版、纸质版(签章)交至研究生处(一办210)。
联系人:邓博文 电话15616772078
研究生处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