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研究决定,2017届毕业论文答辩时间拟定于5月底。为了确保毕业论文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理学院实际,决定2013级毕业生于5月14日之前返校,集中进行毕业论文指导,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和毕业前期相关工作。无故不按时返校,将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因此而导致不能如期完成毕业论文,将按教务处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有关规定予以延期答辩或不予及格,延期答辩的时间为2017年12月。
特此通知,请同学们相互转告,不得有误!
理学院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