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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加强实验(训)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7-09-21 10:27  

   实验(训)中心是从事实验(训)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各部门要重视实验(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关心实验(训)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训)人员队伍,调动实验(训)中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实验(训)中心职责

1. 按照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实验(训)中心近期和长远的建设规划。

2. 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订实验(训)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实验(训)教材及实验(训)指导用书,安排实验(训)指导人员,按计划开出实验(训)课程,确保完成实验(训)教学任务。

3. 加强实验(训)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实验(训)教学质量,不断吸收科研新成果,改进实验(训)教学方法和手段。通过实验(训)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不断更新和增设实验(训)项目,提高综合性、设计性、研究性实验的开出比例。

5. 根据承担的科研任务,积极开展科学实验(训)工作。努力提高实验(训)技术,完善技术条件和工作环境,以保障高效率、高水平地完成科学实验(训)任务。

6. 在保证完成教学或科研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技术开发,开展学术、技术交流活动,逐步提高实验(训)室的开放程度。

7. 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教学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实验(训)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8. 严格执行实验(训)中心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实验(训)室管理水平。争创示范实验(训)室、重点实验(训)室。

二、实验(训)中心主任职责

1. 全面负责实验(训)中心工作,包括实验(训)教学、科研、实验(训)建设和实验(训)管理(含人员、仪器设备、材料、场地、技术和情报的管理)。做好实验(训)教学的目标管理、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和信息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不断提高实验(训)教学质量。

2. 负责专业教学计划中实验(训)教学的实施,组织编写实验(训)教学大纲,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编写实验(训)项目卡和实验(训)教学指导书,安排教学任务,组织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组织新开实验(训)的审核和验收,不断提高实验(训)的开出率。

3. 负责制定实验(训)中心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仪器设备及实验(训)器材购置计划和维修计划。

4. 制定实验(训)中心队伍建设规划、培养计划和实施计划,使实验(训)人员逐步成为精通教学和实验(训)技术的专门人才;组织本室人员开展与教学有关的内容、技术及装置方面的改进、改型和研制开发等技术活动;明确人员的岗位分工,负责实验(训)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考核、晋升及奖惩等工作。

5. 了解有关科研任务并协调科研实验(训),掌握科研课题对本实验(训)中心的要求,为科研实验提供相应的设备与器材,选择合适的实验(训)人员参加科研实验(训),组织实验(训)人员撰写科研论文。

6. 按时按规定上报上级实验(训)教学及实验情况的各种信息和材料。

7. 组织制定本中心有关制度实施细则,定期检查仪器设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等情况,不断提高仪器设备、器材的利用率,检查低值易耗品的消耗情况,杜绝浪费。

8. 抓好实验(训)中心的环境与安全工作,严格要求学生和实验(训)人员养成安全操作、文明管理的良好习惯。

9. 抓好实验(训)中心的文件、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

10. 组织召开实验(训)中心建设工作专题会议。

三、实验(训)中心建设的主要内容

1. 更新实验(训)教学理念

建立以学生为本、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实验(训)项目驱动为主导、倡导“做中学”的实验(训)学习方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重视实验(训)教学,重视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重视科研成果向实验(训)项目的有效转化,强化创新、研究意识,注重创新、创业意识的引导,促进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突出个性能力发挥,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重视校企业合作,为学生创建贴近实际的模拟、虚拟、仿真实验环境,全面培养学生的科学作风、实验(训)技能以及综合分析、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

2. 实验(训)教学体系建设

整合各类优质实验(训)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加强虚拟仿真实验环境建设,加强校企合作,建立目标清晰、载体明确、考核科学的实验(训)教学体系。建立分层次推进,条块互动,根据基础型、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实验(训)教学的递进规律,建立 “课程实验(训)+开放实验(训)”双轨交叉的教学内容。

3. 实验(训)教学方法改革

根据 “课程实验(训)+开放实验(训)”双轨交叉的实验(训)教学体系,遵循既注重实验教学的规范性、统一性、系统性,又兼顾创新型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因材施教”、“兴趣培育”、“重点培养”的原则,采用独立完成实验(训)、协同完成实验(训)、项目管理实验、贴近实战等教学方法和方式改革。

4.实验(训)队伍建设

抓好实验(训)中心主任、中心专职实验(训)教学队伍、中心专职实验(训)技术人员、专职管理人员等几支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实力强、素质高、结构合理,具有不同学历层次、年龄层次和职称结构,新老结合起来的实验(训)教学梯队。建立良性的激励机制,加强实验(训)队伍的培训和管理。

5.管理模式和体制建设

实现在课程设置、教学改革、人员聘用、实验(训)室管理和经费管理等方面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实验(训)中心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实验(训)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学历提升,职务晋升,优化实验(训)技术人员队伍。实验(训)室实行全开放式教学,做到面向全校大学生开放。为了保证实验(训)中心开放运行,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6.实验(训)教学信息化建设

实验(训)中心应建立实验(训)教学和实验(训)室管理平台,有丰富的资源可共享,包括中心介绍,实验室(训)介绍,教学理念和改革思路,实验教学效果,队伍结构,教学管理,各实验室(训)预约系统,开设实验(训)项目,课件、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要求、教学信息发布、设备简介、数据手册、设计参考等;在网络上教学栏目中对学生实验(训)中常见问题、注意事项进行介绍。使学生可以通过网络,在实验前了解实验(训)内容和要求,并做好预习。建立基于校园卡运行的管理平台和开放预约平台。积极探索在线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实验(训)项目的建设。

7. 实验(训)中心安全工作

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学习有关实验(训)室安全的规章制度,查找安全漏洞与隐患,总结实验(训)室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四、具体要求

1. 各实验(训)中心在每学期期初,集中商议学期实验(训)中心活动主题内容,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 原则上,实验(训)中心每月要组织一次实验(训)中心教师参加的讨论活动,活动的参与情况与教师评优评先、课程教学考核、职称评定、年终绩效挂钩。

3. 实验(训)中心专题活动由实验(训)中心)主任认真组织安排,并安排专人作好记录,教务处将随时抽查,检查结果与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办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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