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目的: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二、考核组人员:组织部及干事。
三、考核对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院干。
四、考核时间:每月月底。
五、考核内容:主观评分方面、学习方面、工作方面、守纪方面、活动开展。
六、具体评分细则:
主观评分方面(30分)
辅导员老师对干部的考核占10%,主席团对干部的考核占10%,各部长对干事的考核占10%。
学习方面(20分)
考勤(20分)干部旷课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
工作方面(20分)
到勤(10分)
①院部各次会议,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严重扰乱会场纪律者扣5分/次;
②值班干部值班时间不在岗位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行为举止影响值班形象的扣1分/次;
干部职责(10分)
①干部未及时传达会议内容的,按其严重程度扣2至5分;
②干部未上交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扣2分/次,迟交的扣1分/次;
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失职,每人扣3分/次。
守纪方面(20)
到寝情况:晚寝检查未归扣2分/次,晚归扣1分/次。
处以校级警告处分的扣2分/人次,校级记过处分的扣3分/人次。升旗缺席扣0.5分/人次。其它各种违纪情况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扣分。
文明监督
a未叠被子、睡懒觉的扣0.5分/人次。
b有大功率电器的如电热锅、热得快、电饭煲的每处扣 2分/人次。
活动开展(10分)
① 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包括各部门组织的课外活动及参加校、院部活动。
② 部门组织的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全部到场,迟到或早退者扣2分/人次,不到者扣5分/人次。
③ 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相关负责人及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迟到者扣1分/人次,不到者扣2分/人次。
④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在学院有要求的情况下,团学会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迟到者扣2分/人次,不到者扣5分/人次。
七、注意事项:
各项得分不得超过上限分数,不得出现负分数。
每月必须及时汇总。
备注部分必须把本周各种突出情况进行总结。
必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分。
干事考核第一次在最后三名者主动找辅导员谈话,连续两次最后三名者,院部将对其进行劝退。
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