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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细则
2017-05-09 10:59  

 

一、考核目的: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促进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二、考核组人员:组织部及干事。

三、考核对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所有院干。

四、考核时间:每月月底。

五、考核内容:主观评分方面、学习方面、工作方面、守纪方面、活动开展。

六、具体评分细则:

主观评分方面(30分)

 辅导员老师对干部的考核占10%,主席团对干部的考核占10%,各部长对干事的考核占10%。

学习方面(20分)

考勤(20分)干部旷课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

工作方面(20分)

到勤(10分)

①院部各次会议,缺席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严重扰乱会场纪律者扣5分/次;

②值班干部值班时间不在岗位扣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行为举止影响值班形象的扣1分/次;

干部职责(10分)

①干部未及时传达会议内容的,按其严重程度扣2至5分;

②干部未上交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扣2分/次,迟交的扣1分/次;

ƒ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工作失职,每人扣3分/次。

守纪方面(20

到寝情况:晚寝检查未归扣2分/次,晚归扣1分/次。

处以校级警告处分的扣2分/人次,校级记过处分的扣3分/人次。升旗缺席扣0.5分/人次。其它各种违纪情况参照《湖南城市学院学生手册》给予相应扣分。

文明监督

   a未叠被子、睡懒觉的扣0.5/人次。

    b有大功率电器的如电热锅、热得快、电饭煲的每处 2分/人次。

活动开展(10分)

① 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包括各部门组织的课外活动及参加校、院部活动。

② 部门组织的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全部到场,迟到或早退者扣2/人次,不到者扣5/人次。

③ 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相关负责人及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迟到者扣1/人次,不到者扣2/人次。

④ 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在学院有要求的情况下,团学会成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迟到者扣2/人次,不到者扣5/人次。

七、注意事项:

各项得分不得超过上限分数,不得出现负分数。

每月必须及时汇总。

备注部分必须把本周各种突出情况进行总结。

必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分。

干事考核第一次在最后三名者主动找辅导员谈话,连续两次最后三名者,院部将对其进行劝退。

 

 

          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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